香港簽證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旅客,學生,工人,專業人士和企業家等提供了各種簽證入境許可,
以提供商業環境所需的人才並促進社會及各行各業發展,這些簽證均需向入境事務處申請。
PREMIA TNC 可以提供相關的申請及續期等服務。

簽證種

一般就業政策 (GEP)

此簽證為一般就業的工作簽證,具有特殊技能,知識或經驗,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缺乏該等人才的人,可以根據GEP申請工作簽證,並且該簽證不受配額限制,也不針對特定行業。根據該政策,內地的中國居民,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和越南的國民不能申請此簽證。

企業家來港投

此投資簽證考慮以下不同範圍,除申請人不曾因保安理由拒絕申請及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外,同時將考慮申請人的背景,包括但不限於學歷、專業資格、經驗及以下各項:        

  • 業務計劃
  • 營業額
  • 財務資源
  • 投資金額
  • 為本地帶來的就業職位
  • 新技術或技能介紹

同時,歡迎初創企業的投資人申請此簽證,入境事務處亦會考慮有關申請是否為政府支持的計劃。

此簽證申請不適用於內地的中國居民,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

受養人簽證

持 「一般就業政策」  或 「企業家來港投資」 簽證入境的申請人,在取得簽證後可以為其符合資格的受養人提出簽證入境申請。

符合資格的受養人,條件如下:   

  • 他/她的配偶
  • 未滿18歲且未婚及受養的子女

簽證延期及變更

簽證延期

持 「一般就業政策」 或 「企業家來港投資」 簽證入境的申請人,可於逗留期限屆滿前的四個星期,開始辦理延長逗留期限,而相關申請只會於申請人逗留身份情況不變時,才予以考慮。

一般在提供所需文件後的兩至三個星期,即可辦理完成。


變更簽證擔保

一般常見的情況為,以 「一般就業政策」 簽證申請入境的申請人更換工作。這種情況下,申請人於開始受僱於新僱主前,必須事先通知入境事務處。如新受僱的工作屬同一行業,將較易取得批准。除申請人需要提交申請表格外,入境事務處也會要求現任及新僱主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變更簽證種類

一般常見的情況為, 「工作假期」 或 「訪客」 的簽證持有人,需變更簽證種類為 「一般就業政策」 的工作簽證。

無論當前簽證是否過期,簽證持有人都必須提交文件並向入境事務處發送通知。 按變更的簽證種類不同,處理時間約兩至六星期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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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您是在尋找 GEP、受撫養人簽證還是介於兩者之間的任何簽證,我們都有經驗和專業知識來幫助您處理整個過程。

如果您正在香港尋找簽證服務,請務必盡快與我們聯繫。